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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9-26 10:50:00
餐饮企业销售炸完食品后的炸油,不属于旧货。根据增值税的规定,旧货,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,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。餐饮企业销售炸完食品后的炸油,也不属于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的物品的免税范围,因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限于自然人的行为。因此餐饮企业销售炸完食品后的炸油,应当征收增值税。
辽宁雨航财税 耿言 2017-09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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